案鉴|处罚私卖不达标山泉水 长乐检察守护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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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处罚私卖不达标山泉水 长乐检察守护饮水安全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水是生命之源,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守护群众“杯中水”?近日,长乐区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内几处曾经的非法售水点进行回访。

昔日“门庭若市”的景象已然不再,岸边只余几截被拆除的管道接口,静静诉说着变化。这一切,源于去年该院办理的一起“天王溪流域非法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私接管道售“养生水”

无证取水成无本生意

长乐位于闽江河口南岸,其独特的地形地貌,孕育了境内丰沛的水域资源。首石山蜿蜒而下的天王溪,因水质澄澈清冽,被周边居民当作泡茶煮饭的“养生水”。然而,这份大自然的馈赠,却被一些人私自截流、装管售卖,变成一门“无本生意”。

长乐区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内几处曾经的非法售水点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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