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的“生鲜美颜灯”,为何一直关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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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的“生鲜美颜灯”,为何一直关不掉?

记者联系到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生产销售“生鲜灯”厂家的负责人,对方表示“新国标”也就是2023年的管理办法出台后,他们也对售卖的“生鲜灯”进行升级,新款“生鲜灯”打着“隐形红”的噱头依然可以发出紫红光。

红光增强肉类饱和度、蓝光抑制绿叶菜发黄、暖白光模拟焦糖色光泽——商家表示,针对不同食品可以购买和设置不同类型、不同颜色的灯光,“对症下药”。

新规明确必须使用白色光源

不得干扰消费者判断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首届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咨询专家郑风田分析,相比2023年发布的管理办法,此次发布的新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相关要求。

他指出:“新规更具体,比如必须使用白色光源,不能用有色的灯罩、有色的塑料袋、有色的灯具外罩等会干扰消费者判断力的东西。”

郑风田表示,近年来“生鲜灯”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利益驱动、标准缺位、技术规避、监管缝隙和消费心理共同作用的结果。“全国销售农产品的地方非常多,数量非常大。有些人认为使用‘生鲜灯’后被惩罚的‘机会成本’和得到的收益相比很划算,农贸市场可能也存在监管不严格的情况。”

针对“生鲜灯”问题,郑风田建议可以进一步补齐标准短板,加大对违法“生鲜灯具”的生产和销售的打击力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比如明确色温的标准、使用纯白色灯具、禁止有色灯罩等。此外,可以从源头上进行打击,禁止生产销售生鲜灯、美颜灯,相关平台也要加强监管。”

专家指出,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可以统一更换灯具,减少个体商户自行使用非法灯具的可能性,而监管部门要加重处罚并实现常态化的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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