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这些调整释放了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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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这些调整释放了哪些信号

距征求意见稿发布不足一月,“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1月4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正式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此前的2023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行动计划》的征求意见稿。12月29日,国家数据局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在媒体吹风会上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特别是从社会各界反馈情况看,增加领域的意见不少,对此做了综合吸纳。后续还会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推出新的应用场景。

总体来看,《行动计划》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条款数量一致,包括5部分23条措施,在诸多条款细节方面做了修订,总体目标方面也有调整,比如将诸多量化目标中的“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调整为“倍增”,将“场内交易规模大幅提升”调整为“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等。

信息通信专家陈志刚向澎湃新闻记者指出,这是一份可以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重磅顶层设计文件。推动数据要素×行动,着力点在场景,关键在企业,核心是产品和服务,目标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在《行动计划》提出前,国家数据局已提出加快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此外,多地积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资产“入表”在即。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细微处见真章,这么短时间内在一些措辞和表述上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态度和立场。比如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6次合规,正式印发版提到了10次,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合规仍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文康律所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专委会主任、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专家马清泉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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