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校雇佣“零工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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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校雇佣“零工化”问题

同时,随着单位制的消解和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逐步确立,国内高校将获得更大自主空间,管理者也会获得更大的治校权力,尤其是人事自主权。在此背景下,如果高校管理者仅把教师作为实现排名提升、获得政绩的手段,而非一种需要精心培育与呵护的人力资源,那么出现各种加剧高校雇佣“零工化”现象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以“非升即走”制度为例。作为一项源于美国高校的制度,“非升即走”的本意并非让人“走”。相反,美国高校会给新进教师提供各种资源与保障,充分助力其职业成长。如果教师最终不能留下,校方会认为责任在于自己——既没有尽其所能帮教师留下来,也因在聘用时“看走眼”没有招到理想人选。

反观我国某些高校,在实施“非升即走”制度时往往乐见教师间的激烈竞争,大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嫌。对此,我国高校尤其要摆正用人心态,在真正意义上做到识才、尊才、爱才、惜才和容才。

最后,还要着力解决我国高校既有的编外用工问题。完全取消高校用工“双轨制”问题是一项长远任务。眼下亟须解决编内、编外用工在经济收入、福利待遇和社会认可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问题。对此,国内高校应确立平等待遇原则,即一方面确保高校编外用工平等享有立法赋予的劳动权利,包括劳动报酬权、职业培训权、休息休假权、依法加入工会权、社会保障权等;另一方面,在具体劳动关系中,确保高校编外用工与编内用工具有合理差别的劳动条件,包括薪酬、补贴、奖金、社保等福利待遇。

总之,我们应避免走美国高校的老路,防止高校雇佣“零工化”。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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