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型小区的业主“半自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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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型小区的业主“半自治”之路

他介绍,当初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种“天然对立”的关系,就连业主碰面开会也需要“东躲西藏”才能实现。此外,业主们线下的见面也存在不少障碍,比如大家在网上发表言论都很积极,但到了线下才发现,业主们在沟通能力、理解能力、脾气秉性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既然要为小区做点事,还是要找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干才行。”

“小区后来成立了筹备组,组织了业主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经过三个月努力,最终有61%的业主参与了投票。”史迅坦言,若按现行法规要求,参与率没有67%都达不到成立的条件。

理性面对“炒或不炒” 关键是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019年,骏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摆在他们眼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不要“炒掉”之前的物业公司?

史迅介绍,大型小区的物业公司一般都是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公司,所以如果要真正地“炒”他们,业委会面临的阻力也会很大。同时,一旦“炒掉”原有物业公司,能够承接这种大型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大多是另一家实力比较雄厚的公司,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势必会增加成本,物业费也会跟着涨价。

他举例,此前曾有深圳的一个小区业委会在成立后就立马换掉了原物业公司,在迎来新的物业公司之后,大家发现不仅物业费涨了不少,服务也没有得到业主所期望的显著提升。“所以,当时业委会认为,并不是引入新的物业公司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一开始我们也想过炒掉原物业,但冷静后发现,核心问题并不在于是哪家公司,而是怎样才能提高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史迅表示,当他在和原物业公司高层交流时,就代表业委会和业主将一些“核心问题”抛了出来,如“能否将业主的公共收益让出来”“是否愿意将业主原有的权益还给业主”等。“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让出利益,确立‘希望小区变好’的共同目标,说明还是愿意配合业委会改进服务水平的。”所以最后他们选择保留原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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