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能效水平、解决消纳难题......一批能源领域新规4月1日起施行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詹军豪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覆盖范围有助于推动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鼓励企业研发更加高效、环保的产品,推动整个行业向更高效、更绿色的方向发展。他认为,从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方面来看,《2024年版》也将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是我国消费能源的主体,也是制造业的重要构成。通过提升这些产品设备的能效水平,可以直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出台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产品设备共有67种。《2024年版》纳入了其中能耗量和节能改造潜力更大、节能指标提升更为迫切的38种重要产品设备。初步测算,对标《2024年版》能效先进水平,开展相关行业和设备节能降碳改造,预计每年可形成节能量约55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亿吨。
全额收购破解可再生能源消纳难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2007年出台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的修订完善。有关部门依照《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将原《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名称修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其中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