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能效水平、解决消纳难题......一批能源领域新规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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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能效水平、解决消纳难题......一批能源领域新规4月1日起施行

4月1日起,一批能源领域的新规开始正式实施,包括《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以及《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涉及重点用能产品、可再生能源与电力等方面。

有关分析指出,4月1日起实施的文件涉及到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这有助于推动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整个行业向更高效、更绿色的方向发展。同时,可再生能源领域全额收购办法的实施,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主体转变为多市场成员协同消纳,有助于破解可再生能源消纳难。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扩大

在重点用能产品方面,《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4月1日起执行。

用能产品设备使用范围广、耗能总量大,提升设备能效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环节。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梳理测算,我国在运主要用能产品设备保有量超过50亿台(套),年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一些设备能效水平偏低,更新改造潜力巨大。

此前,《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印发,首批选取20种用能产品设备,通过确定能效水平、推广节能设备、淘汰落后设备等手段,加快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在《2024年版》中,有关部门则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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