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度依赖合作机构,这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迎新规

(4/6)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财经 频道  >  正文

不过度依赖合作机构,这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迎新规

“后续,各银行机构需要依照监管文件指引,从顶层制度搭建、业务统筹管理、科技监测系统等角度不断改进工作,对于出现异常指标的情况需及时进行调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业务有序控制规模及压降。对于核心风控环节,风控自主首先需要做到数据自主,即外部获客后的相关数据归属权需要由银行自主掌握,再通过脱敏等方式规范传输、共享给合作方,其次,围绕风控环节相关的核心模式、模型需要银行机构自主研发或掌控。”苏筱芮如是说道。

约束合作机构不当收费行为

在彼时互联网贷款新规发布后,银行与“助贷”机构的合作态度就已趋于“冷静”,此次《通知》也从顶层制度上对银行和“助贷”机构的合作管理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三类银行要加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各类合作机构管理,建立全行上下统一的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相应的准入退出标准和程序,优先选择财务实力强、风控水平高、市场评价好的合作机构。要对各类合作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并由总行归口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合作机构名单的重检,适时动态调整。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合作机构的退出标准和约束性条款,督促各类合作机构遵守互联网贷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监管要求。

三类银行要严格审查互联网贷款担保增信机构的业务资质、担保能力、股东背景等情况,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增信服务。要将代偿赔付前的不良贷款率、客户综合融资成本等情况作为担保增信类合作机构的重要评价标准,对代偿赔付前不良率和客户综合融资成本明显偏高的担保增信合作机构,及时采取压降合作规模乃至终止业务合作等措施。

今日热点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