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购新房给予2%购房补贴,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
三、全力稳市场,稳妥化解风险问题
(十九)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网签备案价格应与该小区平均价格相匹配。新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新区商品房价格的监测,积极配合相关法院依法合理确定“法拍房”的起拍价,确保商品房价格总体平稳。[责任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社会发展局、经开区人民法院]
(二十)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积极发挥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帮助开发企业完善手续,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商业银行]
(二十一)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重点预售监管资金由按项目工程进度释放调整为按单体工程进度进行释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后,开发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置换等额的重点监管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所释放的资金只能用于本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二十二)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支持土地竞买人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式的保函,缴纳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税务局、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相关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