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购新房给予2%购房补贴,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
(十三)合理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为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增加公共空间等正向优化,确需调整规划条件的,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所在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容量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可行性研究,在确保安全、公正、不妨碍相邻关系基础上,按程序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予以调整。如涉及修改详细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规划条件依法调整后,应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
(十四)支持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在保障分期地块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编制分期规划,经批准分期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分期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书面申请,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可分批次开展规划核实,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等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对项目开展分期竣工验收、分期交房。[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行政审批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十五)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通过招拍挂方式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按照规定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变电房(配电室)、开关站、开闭所,以及风雨连廊、首层架空层、上人屋面等作为公共空间供业主免费使用的建筑,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的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用房等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每户住宅设置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套型总建筑面积的5%,且套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户型设备平台累计不超过5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户型设备平台累计不超过8平方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超出前述部分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结合新区实际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探索制定差异化的计算规则。[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