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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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在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迈向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实施十五年后迎来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为上海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包含总则、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金融人才环境建设、金融营商环境建设和附则。

2009年施行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为上海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十五年来,上海金融市场成交总额从2009年的251万亿元提高到2023年的3373.6万亿元,持牌金融机构总数从2009年末的986家增加到2023年末的1771家,中外资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从业人员近50万人,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上海市委金融办副主任陶昌盛8月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进行修订,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一次重要立法成果。《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通过发挥法治对上海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推动金融中心建设实现新突破、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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