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惨网红”售假冒凉山农产品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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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惨网红”售假冒凉山农产品该当何罪?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在这里,党和国家的脱贫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曾经的深度贫困县全部脱贫,进入乡村振兴发展的新阶段。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却试图利用“大凉山”的知名影响力,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大发横财,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阻碍了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乡村振兴的发展。

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唐某杰等八人虚假广告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例。唐某杰等人成立公司,孵化出“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等主播,通过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扩大涉案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并以“助农”的名义虚假拍摄在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的视频,进行直播带货。

2024年2月,昭觉县人民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判处主犯唐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追缴个人违法所得三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至八万元,追缴个人违法所得六万元至七百万元不等。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深入采访该案的办案法官、民警、辩护人等,还原案件办理过程。

虚假助农引流带货

翻开案卷,记者看到,本案线索是昭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中发现的短视频账号为“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的主播在直播带货中,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线索移交至昭觉县公安局后,警方成立专案组,在公安部督导下,成功侦破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杰、李某等人成立四川沃成农业有限公司、成都澳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由被告人林某等人担任公司主要运营人员,负责主播直播带货策划、运营、短视频店铺管理、对接供应链等工作,并孵化出被告人阿某某果(短视频账号昵称“凉山孟阳”)、被告人阿某某甲(短视频账号昵称“凉山阿泽”)等主播。被告人唐某杰等人通过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扩大涉案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并在“网红”直播摆拍带货期间,让涉案的网络公司使用购买来的大量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使用控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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