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骂进医院 骂人者被判赔偿2750元
责任比例的划分:综合衡平的司法艺术
朱长江说,承认因果关系并不等于让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并非将辱骂行为视为健康损害的唯一原因,而是将其认定为“诱因”。基于此,法院会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自身状况、损害结果的严重性等因素,综合酌定行为人承担一定的赔偿比例。
(1)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人辱骂的恶意程度、持续时间、场合(如深夜电话、公然对骂)等都是法院考量的因素。恶意越深、情节越恶劣,责任比例可能相应提高。
(2)受害人的自身状况是划分责任的关键因素。如果受害人本身存在特殊体质或严重基础疾病,且受害人的特殊体质或严重基础疾病是损害发生的内在主要原因,那么其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正如三个案例所显示的,法院均明确指出受害者自身疾病是损害发生的基础原因。
(3)受害人对冲突的引发有无过错。如案例中章某侵占承包地的行为,另一案例中保安王某未能妥善处置纠纷,这些都被法院认定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可以相应减轻行为人的责任。
(4)损害后果的严重性。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也会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但通常与责任比例的关联性不如前几项因素直接。
“气死人”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赔偿到刑事风险的警示
朱长江表示,当辱骂行为造成的后果不再是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时,“气死人要不要偿命”这一沉重的问题便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这涉及行为人是否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