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骂进医院 骂人者被判赔偿2750元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至关重要。然而,一对邻居却因言语冲突升级,一方情绪激动当晚住进医院,最终对簿公堂。近期,江苏沛县法院栖山法庭审结的一起因邻里骂战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邻里相处,恶语伤人不仅伤了和气,更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邻居双方互相辱骂 一方“气”到住院
2024年4月,张某某夜晚酒后归家,从远处一路骂骂咧咧地行至自家门口。敲门未得回应后,其情绪愈加激动,持续高声辱骂。此时,邻居王某某闻声出现,因双方曾多次产生争执,王某某坚信张某某故意辱骂他,双方随即发生激烈争吵。监控画面显示,王某某及其配偶窦某某与张某某持续对骂。随后,张某某边骂边离开监控范围,王某某及配偶紧随其后。
当晚,王某某报警,主张张某某对其辱骂并殴打。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后,查明双方互相辱骂的事实,认定张某某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鉴于王某某、窦某某情节轻微,未予行政处罚。
冲突发生后,王某某于当晚因“头晕难受”前往医院急诊,主诉“头部外伤后疼痛2小时”。急诊检查花费医疗费472.54元及急救费260元。次日,王某某因症状未缓解入住神经外科,入院诊断包括“头部、左耳、腰部损伤及高血压病2级(低危)”。王某某共住院7天,期间进行了多项检查,产生医疗费6724.97元。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818元,并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