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周刊丨“无主”遗产,谁是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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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丨“无主”遗产,谁是管理人?

上海的相关规定是,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后,须发布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提醒,民政局清理并制作遗产清单,债权人、非继承人如果希望分得遗产,可以向民政局主张权利,并由法院依据事实作出裁决。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冬梅:比如说物业费,这个是比较明确的,还有水电煤的费用,遗产管理人可以根据票据核实之后来积极地进行支付。还会有一些可能会存在争议的债权人,比如说银行的一些账单,或者说是贷款类的,遗产管理人可能他并不知晓被继承人生前他归还了多少钱,他这个合同是不是真实的,这个时候就会有一定的诉讼产生。

在清偿债务等工作全部结束后,若仍有财产剩余,将由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无主之诉”。在经过法院认定并公示后,这笔资产将最终收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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