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周刊丨“无主”遗产,谁是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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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丨“无主”遗产,谁是管理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冬梅:我们法院在认定无人继承的财产收归国有之后,这部分的资金也会用于公益事业,比如用于养老机构的支出等等。

然而,看似清晰的处置路径,在现实中还有挑战。去年底,虹口区一位独居人士离世,同样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她的远房表弟提出,希望动用遗产为她购买墓地并举办追思会,但是,该诉求并没有先例,这让民政部门犯了难。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叶宇倩:我们民政推崇的还是节地生态葬的葬式,如果说吴先生作为丧事承办人的话,他可以购买墓地,这个墓地支出费用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从蒋女士的遗产里面进行支付的。但是可能墓地涉及后续每一年的维护费用,这些是要吴先生自己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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