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对网络暴力进行分类治理
压实网络暴力治理平台责任
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网络暴力特征库、典型案例样本库和预警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测、识别和预警。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存在网络暴力风险的,不得利用算法推荐等技术推送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或者其他方式对异常账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并采取风险行为警示、流量限制、暂停信息更新等措施,在显著位置添加网络暴力风险标签,提示用户文明互动、理性发言;发现相关信息内容浏览、搜索、评论、举报量显著增长等情形的,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建立健全网络暴力辟谣机制,完善涉网络暴力账号处置的申诉渠道,并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快捷取证等功能。
优化网络暴力政府治理机制
规定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教育、电信、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暴力治理机制,对网络暴力进行分类治理。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指导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可能被利用实施网络暴力的社交、医疗、地理位置等涉及的个人信息实施重点保护。要求有关部门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或者误导性网络暴力信息,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谣言澄清,防止网络暴力扩大化。
深化网络暴力社会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