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增值性评价改革的三个发展阶段
自2013年开始,我们对学校的评价,经历了“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三个发展阶段,进一步牵引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一阶段薄弱课程实施水平评估。2013年,为了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改变全市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等薄弱课程开不足、开不齐的现状,在全市开展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目的是助力薄弱课程实施。
第二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经过4年的努力,课程基本开齐,怎样确保课程质量?在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此倒逼课程规范实施,全面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阶段:学科核心素养评价。2023年,为了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改进教与学,让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真正落地,我们出台了《滕州市小学生学科核心素养评价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小学生核心素养评价。
增值性评价改革的三项创新做法
滕州市对标《总体方案》要求,直面增值评价面临的瓶颈,立足我市小学评价改革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逐步探索出了增值性评价实施的滕州范式。我们的创新做法是:
细化三级目标分解,构建立体化评价指标体系
为实现“提升课程实施水平,促进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增值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上位目标,对标学科课程标准、各学科核心素养中位目标,分解为包含5项测评内容、14个关键指标、56个测评要点的下位目标,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