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记者: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教育评价改革是高频词,也是我们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而教师的评价,又是教育评价的重点。请问,我市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朱卫: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省教师职称改革要求,努力让每一位老师都能够逐步晋升到相应职级,逐步提高待遇,在教书育人中不仅有桃李满天下的成就感,还有辛勤耕耘后的获得感,更有丹心无悔终身从教的荣誉感。
第一,落实省职称制度改革措施,推动教师职称“阳光评审”。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省教师职称制度相关改革政策,在确保我市坚持多年的多元化评价不走样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优化,配套完善了包括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职称评审先决性条件、实施教学实绩考核、调整并细化各学段学科课时量标准、建立课时量监测制度、阳光评审等一系列措施,突出了一线课堂教学、教学实绩这些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打破了唯论文、唯奖项、唯学历的思维,让“品德、能力、业绩”说话,充分发挥了职称评聘在调动教师积极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正向激励作用。
第二,实施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教师职称制度。2020年起,我市对在乡村工作满10年、20年、30年的教师实行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的政策,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在评审工作中,实施了分类评价,单独组建了基层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有2548名教师通过基层职称政策取得基层高级教师职称,因年龄结构老化导致的乡村教师职评难问题不再是问题,极大激发了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