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披优化八要点:减少冗余信息,明确豁免方式和事项
第二,为使投资者更清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于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后的净利润指标。
第三,细化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披露要求。为提升财务数据的可理解性,考虑在“应当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中增加“应当同时列示披露调整前后所涉会计科目、财务数据,简述调整过程”。
要点五:提高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一,完善新增业务披露要求。提高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要求说明战略考虑、经营数据及生产经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并充分提示风险。
第二,强化客户与供应商披露要求。要求报告期内被实施 ST、*ST 的公司以及贸易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和交易额。
第三,细化业绩承诺披露要求。对于涉及业绩承诺的,要求列示承诺期间、指标、承诺金额、实际金额、完成率等信息,如存在业绩承诺变更,要求说明具体原因并列示变更前后金额。
要点六:强化无实际控制人披露要求,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
此外,本次修订还强化了公司治理情况披露。第一,增加子公司整合情况。考虑增加控股子公司整合情况的披露要求,若出现交易对方不履行业绩承诺等异常迹象,要求充分提示失控风险,出现失控的,要求披露判断依据、补救措施及对公司影响等。
第二,强化无实际控制人披露要求。若上市公司披露为无实际控制人,考虑要求从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等多个维度,就认定依据进行特别说明。第三,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