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风险管理再完善五要点:子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等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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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风险管理再完善五要点:子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等纳入

二是增加了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全覆盖、前瞻性、全局性、有效性、匹配性共五项基本原则。其中,全覆盖原则中细化了全覆盖的范围,要求全面风险管理应覆盖各类业务与管理活动、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及人员、所有风险种类、以及全部管理流程;前瞻性原则要求加强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建立健全覆盖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全景式、穿透式的管理体系;全局性原则要求关注业务风险外溢及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及传导,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识别监测应对。

三是新增子公司管理章节,强化子公司风险管理。要求证券公司通过公司治理程序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子公司风控人员的管理、风险偏好的管理、重大事项审核、计量模型管理、统一监控、风险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境外子公司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做实风险管理的抓手。细化了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的考核、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五是新增了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的管理规定,要求对同一业务逐步实行基本一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信息汇总管理并实施同一业务层面的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同一客户风险管理相关风险限额、制度及流程,覆盖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各级子公司。

六是新增场外衍生品等场外业务、表外业务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场外衍生品业务底层资产、资金流向、杠杆水平的穿透式风险管理。

七是增加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明确证券公司所有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的人员均应当熟悉证券业务并具备相应的风险管理技能;增加对全面风险管理开展内部审计的频率,要求不低于每三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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