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幼儿园分类认定,将优质园占比情况纳入市对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市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我市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达46.43%。实施“强镇筑基”、强校扩优行动,我市省级“强镇筑基”试点镇13个、市级试点镇31个,覆盖率达100%;开展集团化办学13个,组建教育联盟53个,辐射带动乡村薄弱学校191所,我市台儿庄区被确立为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实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达标三年行动,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构建“特色学科+特色高中”办学模式,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元发展,打造市级特色高中8所,市级特色学科基地15个,5 所学校成功获评省级特色高中,7所学校获评省级特色学科基地。积极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三年行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2所学校获评省级随班就读示范校。开展以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的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推动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3所中职学校获评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4所水平层次高、办学质量好的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开展“3+4”分段贯通培养,2所高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开展“3+2”对口贯通培养;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价,优化专业布局,6个专业入选首批省级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13个专业成为省首批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点。
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推动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选树枣庄市最美教师、枣庄市教书育人楷模,2023年1名教师入选“齐鲁最美教师”,2024年1个教师团队入选“齐鲁最美教师”建议名单(目前正在公示),实施“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枣庄名师、枣庄特级教师”的梯次培养计划。出台《枣庄市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前,实行预审制;在职称推荐评审中实施师德师风不合格一票否决制,5年内不得参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重点评价落实课程标准、规范教学行为、开展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能力;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将课时量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竞聘的限制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