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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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2

高济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本案审查主要关注横向、纵向集中。申报人于2023年申报,经查,2022年集中各方在襄阳市药店药品零售市场份额超过25%,适用非简易案件办理程序。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无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一、案件基本情况

收购方:高济医药有限公司。

被收购方: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2023年3月,交易各方签署协议,收购方拟取得被收购方51%的股权。交易前,被收购方原股东具有共同控制权;交易后,收购方单独控制被收购方。

二、相关市场

经查,收购方、被收购方均从事药品批发、药店药品零售及线上药品零售业务,存在横向重叠;从事药店药品零售、线上药品零售,需从药品批发市场采购药品,存在纵向关联。因此,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药品批发、药店药品零售、线上药品零售市场。

药品批发是指批量销售药品的经营行为,属于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药店药品零售是指通过实体药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药品的经营行为,属于终端销售环节。线上药品零售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模式。

本案中,药品批发、线上药品零售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药店药品零售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城市市场,具体到本案为被收购方开展业务的武汉市、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荆门市。

三、竞争分析

(一)药品批发市场(横向重叠、纵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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