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的健身馆、消失的购车定金、“天价采耳”......这些“雷”,你趟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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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的健身馆、消失的购车定金、“天价采耳”......这些“雷”,你趟过吗?

省消协受理了王女士的投诉并向可视采耳店进行了调查,店长解释说,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包括:清耳49元、洗耳69元、上药99元,共计217元。消费者表示,当时没有清耳,店长告知217元是上药价格,没有提及其他项目,采耳店有监控可以还原当天的消费经过。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省消协再次联系商家,建议查看监控视频。省消协认为,采耳店未在事先向消费者介绍服务项目价格、确认服务项目,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退还未接受服务项目费用。经调解,采耳店向消费者退费100元。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服务时,明确告知商家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拒绝不合理的加项服务。事后一定留存好有效发票或者付款凭证,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权。同时,建议经营者诚信经营,不要图一时之利,流失长久客户。

消失的购车定金

2024年7月13日,长春市消费者张先生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投诉称,7月10日,向长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顾问咨询购车补贴政策,确定有市、区双补后,支付了3000元购车定金,约定13日办理落籍,但是7月12日销售顾问说当年汽博会期间没有任何补贴。张先生决定暂时先不买车了,但是该公司拒绝退还3000元定金。

消协受理了张先生的投诉,在调查过程中,张先生表示,自己先和销售顾问确定有补贴,才交购车定金的,结果过了两天就告诉没有补贴了,店里违约,还不退还购车定金,自己不能接受。长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辩称,虽然没有购车补贴了,但是张先生已经交了定金,单方不想购车,无法退还定金。省消协认为,张先生交付定金后,商家的原因导致张先生无法享受购车补贴,商家应当退还定金。经工作人员沟通调解,长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消费者退回3000元定金。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支付定金时,一定标记清楚定金用途,留存好支付凭证,产生纠纷时积极维权。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实履行合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搬家的健身馆

2017年,长春市消费者王先生在家附近某健身馆办理了一张6000元的储值卡,消费了六七次,2023年该健身馆搬家后,距离王先生家比较远,向健身馆申请退卡被拒。2024年1月22日,王先生向省消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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