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峰:景区接驳车运营乱象与治理路径(图)
四、“可选择步行”背后的变相强制消费
部分景区声称“可选择步行前往”,但实际步行路径可能距离过长、路况恶劣,这本质上是对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变相剥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的相关规定。当步行路径存在距离过长(超过接驳车耗时2倍以上)、缺乏基础保障设施(如遮荫、休息点、应急设备)、路况危险或标识不清等情况时,便构成“伪选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障游客“无障碍通行权”的解决方案包括:完善步行设施建设标准,确保步行道安全舒适;强化信息透明机制,详细公示步行路径的具体信息;丰富多元交通选择,提供共享单车、分时租赁电瓶车等灵活交通工具;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对存在“伪选择”行为的景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五、免费接驳或低价交通难以推广的原因
国内多数景区难以推行免费或低价接驳服务,根源在于成本压力与运营模式的双重制约。
从显性成本层面看,景区面临车辆与基建投入居高不下、运维成本刚性增长、人力成本持续攀升、能源消耗与设施维护费用显著等问题。例如,某5A景区测算显示,建设免费接驳系统需新增用地300亩,仅地价成本就超2亿元。
从运营模式差异看,公共属性强的景区具备先天优势,如杭州西湖的接驳服务本质是市政公共服务的延伸,由财政补贴兜底,或通过城市旅游综合收益反哺。
而封闭式独立运营景区普遍面临收入结构单一、机会成本显著、客源结构不稳定等困境,难以消化高昂的接驳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