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及2保代被处分 保荐国宏工具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现场检查发现:一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银行函证存在回函不符的情况,申报会计师未对上述异常予以关注并执行充分的替代程序。二是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申报会计师未取得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未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对纳入范围的存货实施监盘,未执行双向抽盘程序,未对盘点差异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三是细节测试执行不到位。申报会计师分别抽取了报告期内627个、698个、3,065个样本对以签收确认收入的交易进行细节测试,但未对其中2,543个样本的签收单据进行检查。
此外,申报会计师也未对采购交易执行细节测试。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申报会计师未能对研发投入金额予以充分核查,相关数据扣除后发行人不再满足科创属性指标条件,也未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夏正曙、姜铭作为指定的项目签字会计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202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会计师及签字会计师申辩理由一是对于研发人员认定事项,15名员工为兼职参与研发活动样刀试制的专业技工,2名员工为负责向研发部门反馈用户使用体验的退休返聘人员,因其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未签订劳动合同,将上述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存在一定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