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ST新潮信披违规 汇能海投被警告并罚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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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ST新潮信披违规 汇能海投被警告并罚700万元

ST新潮2024年8月30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通知函》委托申请复牌的公告。ST新潮收到股东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发来的《通知函》,获悉: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收购人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

汇能海投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拟向除汇能海投以外ST新潮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128,228,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00%,要约价格为3.10元/股。

自筹划本次要约收购以来,汇能海投积极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包括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析论证拟要约收购方案的具体细节,接受上市公司询问,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问询工作等。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北京盛邦与吕建雄、李明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汇能海投与北京盛邦、芯茂会世1号、梵海汇享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由于汇能海投之前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慎重研究,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后续将就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ST新潮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2024年8月21日,收购人汇能海投唯一股东汇能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事宜,收购人已完成内部审议决策相关程序。按照要约价格为3.10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9,697,507,110.00元。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汇能海投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939,501,422.00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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